各会员单位:
附件是国家技改项目申报通知、项目重点支持方向、资金申请报告模板,根据上海市经信委产业投资处要求,动员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申报国家技改项目,基本要求如下:
1、项目需符合《2015年产业振兴和技术改造专项重点方向》确定的具体方向和参数要求;
2、项目必须已按有关规定核准或者备案;
3、项目固定资产投资不低于4000万;
4、项目所采用工艺技术先进可靠,知识产权归属明晰;
5、项目具有良好的社会和经济效益,符合节能、降噪、安全、环保等要求;
6、项目符合国家固定资产投资有关法律法规;
申报操作:在沪央企通过集团直接向工信部及发改委申报,非央企需在3月26日前将申报材料上报市经济信息化委(包括电子版及纸质版,材料先交区县审核,由区县在截止时间之前上报),并需委托具有甲级资质的咨询机构编制资金申请报告。
如有问题请与我或者王呵成老师、占海燕老师联系,谢谢!
市经信委产业投资处:
王呵成老师:021-61717679,021-60801260
占海燕老师:021-23119346,021-60801256
上海市化工行业协会:
陈青如老师:021-64458627
上海市化工行业协会
2015.3.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