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国务院安委会统一部署,近日,上海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印发《上海市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4-2026年)》,决定从2024年至2026年,在全市开展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着力消减重大风险,着力消除重大事故隐患,全面推进韧性安全城市建设,以安全发展示范城市创建为抓手,不断提升本质安全水平,构筑与高质量发展、高水平改革开放相适应的安全环境。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和考察上海重要讲话精神。
(一)突出“四个坚持”: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坚持标本兼治、重在治本,坚持对标国际国内最高标准、最好水平、最严要求。
(二)实现“两个率先”:率先建成一批国家级安全发展示范城区,率先推动安全生产工作由“他律”向“自律”转段发展。
(三)做到“两个有效”:较大生产安全事故有效防范遏制,城市韧性安全能力有效提升。到2026年,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生产安全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持续下降,力争加快下跃突破事故平台期。
二、主要任务
开展安全生产治本攻坚“十大行动”:
(一)开展安全生产责任体系提升行动
(二)开展城市韧性安全能力提升行动
(三)开展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教育培训行动
(四)开展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体系提升行动
(五)开展重大事故隐患动态清零行动
(六)开展安全科技支撑和工程治理行动
(七)开展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安全素质能力提升行动
(八)开展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管理体系建设行动
(九)开展安全生产精准执法和帮扶行动
(十)开展全民安全素质提升行动
三、保障措施
为推动安全生产治本攻坚“十大行动”落地落实,《实施方案》提出了加强组织保障、加强安全投入、完善法规制度、强化正向激励、强化考核巡查,健全工作机制等6项保障措施。